吉首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

2016-02-13 16:43


 1  补贴对象

  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且进行失业登记的湖南籍高校毕业生,在吉首市就业见习基地(单位)内进行见习,见习单位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,并按规定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

 2  补贴标准

  见习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%执行,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,采取先发后补的方式,由见习单位按月向见习生发放生活补贴后,再按季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补贴

 3  申办流程

  见习基地按季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→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初审上报→人社部门复审并公示→财政部门复核后,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划入见习单位银行账户。

 4  业务咨询

  吉首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劳动保障服务中心

  咨询电话:0743-2813211


政策依据:

  湘西州人社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》(2012年)


微信名称:吉首就业
微  信 号:jishoujiuy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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